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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艺术一批录取分数线

发布日期:2017-07-21  点击量:
专业名称 专业课录取最低分 专业课录取最低分 专业课录取最低分 录取原则
一志愿 二志愿 征集志愿
音乐表演(声乐) 132(专业志愿1) —— —— 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
音乐表演(键盘) 138(专业志愿1) —— ——
音乐表演(西洋管弦) 128(专业志愿1) 122(专业志愿1) ——
音乐表演(民族管弦) 133(专业志愿1) 135(专业志愿1)、143(专业志愿2) 145(专业志愿1)
音乐学(师范类) 136(专业志愿1) —— ——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 117(专业志愿1)、133(专业志愿2) —— ——
美术学(师范类) 229(专业志愿1) —— —— 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
绘画 218(同分段共3人,缺额1人,3人中有1人没有报绘画;另2人均是专业志愿4报绘画,录取2人中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为339分) —— ——
视觉传达设计 223(专业志愿2) —— ——
环境设计 223(同分段2人报专业志愿1,缺额1人,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为296分) —— ——
产品设计 224(同分段3人报专业志愿1,缺额2人,录取文化排前2名考生,最低录至282分)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219(专业志愿2) —— ——
舞蹈编导 214(专业志愿1) —— ——
专业名称 文化课录取最低分 文化课录取最低分 文化课录取最低分 录取原则
一志愿 二志愿 征集志愿
戏剧影视文学 321(专业志愿1) —— —— 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273(专业志愿1) —— ——